约等于没用得着兴和军短兵相接,仅仅是驱赶乱民就灭了崞县县城里的李天王团伙。
李进见大势已去且无路可逃,希望能够投降。
只可惜反正的乱民越来越多,李进挑选的精锐中有不少人动了歪心思。
乱民破了三个县城打下十几个宗族的寨子、庄子,不仅仅是抢到了金银财宝、牲口和粮食,还有不少盔甲。
按照大明法规民间私藏铠甲、强弩乃是杀头的重罪。
然明末礼崩乐坏,法规变成了一纸空文,私自购买、打制铁甲的宗族武装多不胜数。
基本上变成了民不举官不究。
所以李进的精锐有五六百装备了盔甲,其中一百多装备了明军常见的钢铁锁子甲。
他们是李进倚重的精锐,只不过绝大多数人跟着李进的时间都不长,相互之间没有感情也没有信任度。
见带头造反自封大都督的李进又自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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